新宝(中国)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60000吨高分子材料添加剂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山东达冠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00吨高分子材料添加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山东达冠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00吨高分子材料添加剂项目》征求意见稿(点击打开,网址为http://www.tancheng.gov.cn/info/1694/132704.htm)。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电话联系前往山东达冠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办公楼查阅纸质报告书。
建设单位联系人:昝总
联系电话:18264995777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征求意见的公参范围为项目的评价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为:桃花峪村、大朱家沙沟村、崔家莲花汪村、南竹园村等村内的常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点击打开,网址为http://www.tancheng.gov.cn/info/1694/132704.ht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委托单位:山东达冠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化工十一路与立晨路交汇处西北角)
建设单位联系人:昝总
联系电话:18264995777
环评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39-7205521
传真:0539-7205538
e-mail:lyhksywek@126.com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与蒙河路交汇处金玉山大厦24层
邮编:276001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
注意事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新宝(中国)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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